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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坂神社的古建筑
《长安十二时辰》中有许多阁形式的坊门和市门,体现了盛唐建筑气魄宏伟和严整妖娆。这些建筑就像凝固的历史,反映了那段中国历史上少有的辉煌时代。唐朝国力达到鼎盛,形成“三年一上计,万国趋河洛”的盛世局面。人口达到八千万,商业十分发达,对外贸易十分活跃,长安、洛阳(大唐实行的是两京制)等大都市里各种肤色、不同语言的商贾云集。但是,在大唐这片繁华的背后,有着令人窒息的坊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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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市制的由来
坊市制是指唐代政府在城市空间上实行隔离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唐一代以律、令、格、式四种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住宅区(坊)和经济交易区(市)严格分开,并用严酷的法律对坊区人员的活动范围及时间、市区里交易的时间和地点等进行严格控制。
当然,坊市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早在东周时期就有雏形了,只不过到了盛唐发展最为鼎盛。
“坊”又叫“里”,或称“坊里”,用来称呼在中国古代城市居住组织的基本单位。“坊”有“方”的意思,先秦称为“里”,“闾”或“闾里”。
西周时期的“里”,并非指居民的基层地域组织单位。春秋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里”才成了城市基层居民的行政组织单位。到了北魏,开始出现“坊”的称呼,从隋朝开始正式定名为“坊”。唐承隋制,将坊这种市基层居民的行政组织单位名称在各类律令中确定下来。
唐高祖李渊在武德七年(公元625年)就颁布《武德律》,令“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一种城乡隔离的管理制度)。本文简单说说长安的坊市制,其他城市及农村地区的情况暂且不表。
唐建立伊始,长安的外郭城即开始实行坊市制。作为中轴线的朱雀大街(从北边的朱雀门到南边的明德门的宽阔街道,也称“天街”,就是“天街小雨润如酥”“天街踏尽公卿骨”中的那个“天街”)将外郭城分为东西两个部分,分属万年、长安两县管辖,两县各领五十四坊,由京兆府统管。
此处资料来自被认为问题极多的《旧唐书》,因此北宋欧阳修等人又编撰了部《新唐书》。但从清代的《唐两京城坊考》《隋唐两京坊里谱》《隋唐两京丛考》来看,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事实是,城东的坊数肯定比城西的坊数少,因为万年县被曲江池占去了一块地。
长安城的普通居民在“坊”这种居住区集中居住。所谓“外郭城”,一般认为是内城外围加筑的一道城墙,在长安是宫城与皇城以外的城区。在中国古代,外城为“郭”,内城才称之为“城”,实行城郭分离的城市规划。
《吴越春秋》里说,“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也就是说,“城”以政治军事职能为主,是君主的办公和居住地;“郭”承担城市中商业、手工业、农业及居民区等经济生活职能,是小老百姓的居住地。
在长安,宫城(太极宫)位于整个城市的最北部的中部位置,是皇帝办公和寝居的地方;皇城在宫城的正南边,除少数个别部门,是唐朝各个中央部门办公的地方;外郭城则以宫城、皇城为中心,向东西南三面展开。
这种规划完全继承了隋朝宇文恺规划并施工建成的“大兴城”。根据《周礼》中《考工记》的行业规范,以“左祖右社”的标准,分别在皇城南边靠近左右围墙的地方修建了“大社”与“太庙”。当时的长安城是地球上最大的城市,而唐代实行两京制,陪都洛阳也是按照长安的模样设计建造的。两京的设计者都是宇文恺。
而坊市制针对的是外郭城的规划和管理。唐代长安城数百个坊的分布像围棋盘一样,十二条大街把外郭城分隔得像整齐的菜田(“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说这些坊像棋盘还不算太形象,因为所有的坊四面都要建围墙。也就是说长安市民包括官员都要住在围墙里的房子里。
为了能够进出坊,会在坊的四面围墙(靠近内城南四列坊,其中部分里坊禁止对着皇宫南北开墙,只允许开东、西二口)各开一口,并与坊内的十字大街相通,坊内住户严禁直接面街开门。
也就是说,居民回家有种“走进一个坊,四面都是墙”的感觉,如果再到墙上安装好铁丝网或高压线,就很有点集中营的味道了。不过这只是有点像集中营,还不是集中营,因为坊内的居民还是可以自由进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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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夜禁制
在封闭的垣墙围合下,有专人负责坊门的管理,无关人等不得到各处坊内乱窜。当然,这种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因为居民早上要出去,得先听鼓声,开坊鼓声响起后,才能打开坊门;到了晚上,就要把握好归家的时候,否则在晚上的闭坊鼓声停歇后,就回不了家了。
《唐律疏议》明令:“其坊正、市令非其时开闭坊市门者,亦同城主之法,即徒一年。”万一有谁有事耽搁了,千万记得要去桥洞将就一宿,否则会有皮肉之苦,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到了夜晚,长安在街道上实行严格宵禁的夜禁制,和坊市制配套使用。
被墙围起来的里(坊)图
《长安十二时辰》中坊内的民居
所谓夜禁制就是禁止夜间走出坊门在大街上的活动,轻则拘禁用刑,重则就地正法。唐朝《宫卫令》规定:每个城市的主干道都会有一个鸣街鼓,每天晚上官府记载时间的“昼刻”已尽时,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听到鼓声就得赶紧往坊里的家中赶;每天凌晨五更三点(3点48分00秒至4点11分59秒)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才能走出围墙里的小区。
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胆敢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是“犯夜”罪,会被抓起来,至少“轻微”地笞二十。笞是使用竹子枝条或木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轻刑,顶多也就打个皮开肉绽、遍体鳞伤。但如果被抓住了还不认怂,那就危险了。
比如有个叫郭里铆的中使(宫中派出的使者)酒醉犯了夜禁,估计心中不爽,口里有可能比较啰嗦,结果直接被杖杀。在唐代,杖杀是一种用重杖击打臀部处死罪犯的行刑方式。
体制内的官员都能因为触犯宵禁而被打死,更何况平头小老百姓。如果是为朝廷传递信件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等紧急私事,才可以在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跑出城。当然,像中元节这样的重大节日,夜禁是要开放的。
虽然,住在一个封闭的坊内,出门是半自由状态,感觉肯定很憋屈,但也没有办法。妄想翻墙的、打洞的晚上跑出去逛街的,都被唐代统治者考虑到了,各种不法行为及其生意人的惩罚措施都写进了各种律令里。如果不服,郭里柳就是他们的下场。
坊门开启关闭时的长安,在晚鼓鸣之后一切天平,长安的大街大道出现“六街鼓绝尘埃息”以及“六街鼓歇行人绝”的一派清冷寂寥景象,大家可以安安心心地洗了睡。违反坊市制和夜禁制者,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
严格的夜禁制配合坊市制将长安居民的生活牢牢锁定,白天出门活动需听鼓声为号,下午归家也需听鼓声为令,过早过迟都有所限制,所以会在古代文献中出现“及里门,门扃未发”,只得“坐以候鼓”;或者“因行街中,夜鼓绝,门闭,遂趋桥下而跧(跧同蜷,指蜷曲)”的情景记载。
当然,坊市制和夜禁制主要还是针对普通官吏和平头老百姓,因为从王公贵族开始,到宰相将军各品官员,都会按等级在外郭城的坊里进行房屋分配。三品以上的朝廷在员有特权破坊墙开门。至于对权贵的豁免,可以从那时留存的一些文献记载中看到蛛丝马迹。例如上面提到的“六街鼓绝尘埃息”,下面接着一句是“四座筵开语笑同”,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坊内人们活动相对自由,也在蠢蠢欲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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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市的交易限制
坊市制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市的管理。唐代将隋朝就有的“都会市”和“利人市”分别改名为“东市”和“西市”。两个市都有垣墙围着,交易者由市门出入,只能在市内交易,严禁限制市外交易,市门和坊门一样也按时开闭。市中有市楼,又称亭、旗亭或市亭,管理市的官署即设于此。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市内店铺、摊贩按经营商品种类分别排列,称为列、肆、次、列肆、市肆或市列,井然有序。
东西两市各占两个坊的占地面积,其间商贾云集,邸店林立,货物琳玻满目。这里是唐代的全国工商贸易活动中心,同时也是当时全世界进行经济交流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
东市附近的宣阳坊是万年县的治所,西市附近的长寿坊是长安县的治所,这种设置是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市的控制,对应急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可以想见,这种住宅区和商业区的人为分割,给唐代长安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多大的不便。
由于强大的物流、现金流以及人流,东、西市已经满足不了经济活动的需求,长安城中先后分别还开辟其他的商业市场——中市和南市。
但就当时的格局来看,人口在地理空间的分布已定,中市、南市,或靠近城南,或在城北,位置相对东市和西市都较为偏远,两市立市时间都不长,就逐渐废弃了。两市空间分布的特点,也造就了长安城人口聚集的特点。
市的设立、废止不是商业以及经济发展的结果,而是由官府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定。像“市”是不能随便设置的,唐中宗景龙元年(公元707年)十一月敕中说:“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以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下,散……”,说明州县治以下不得设市;商业活动有严格的时间和地点限制;不允许沿街开设店铺,等等。
在唐代,市的经济交易要在日中即中午时分进场交易,到了日落前七刻的傍晚时分,则开始击散场鼓,击鼓三百声则必须离开市场,停止所有交易,关闭市门,商户、百姓各自返回坊里,大家都要在闭门鼓结束前赶回家,最后再咣当一声关掉坊门,把所有人分别圈在坊的围墙里,违者……哼哼……
王小波说唐代的长安很无聊,对内实行愚民政策,对外也不怎么主动交流(比如玄奘其实是偷渡出去的,差点就被边防军给射杀了;又比如鉴真东渡日本其实也是违禁的“偷渡”活动。这两位著名的人物其实都是“违法犯罪分子”),大多是外界向大唐的单向交流。
也许大唐的开放只是一个假象,相对明清的时候好点罢了,而所谓的“盛世”可能只是基于从上向下的俯视芸芸众生的视角,普通老百姓就不要跟着凑热闹了。可能还是熟读史书的鲁迅先生看得透,所以他曾说过:“中国自古只有两种人:求做奴隶而不得的人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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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市”“西市”大不同
唐代长安的东市和西市各有特点,这两个超级市场是长安城中的货物集散地,提供长安市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也对长安的经济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除了市,城区其他不准任何地摆摊设点,有的坊距离市有相当的距离,坊内的市民只能去东西市买东西,很不方便,但也聊胜于无,有空还是多奋斗,多挣点钱争取早点置换一套“市”区房。
和二十世纪著名地理学家W. R. Tobler在1971年提出来的地理学第一定律所总结的道理一样,长安城挨着市的坊超级热闹,是货真价实的市区坊,入住率相当地高,而距离市较偏远的坊就比较人少僻静,有人甚至干脆在坊内种地,自给自足。像外郭城南部的坊,距离市可达五公里之远,又没有地铁和公交车,以这个距离徒步去购物,然后再采买运回来,确实有点长途跋涉的意思。
经济是最活跃的,随着时间推移,最初本来以相同理念规划的东西两市出现了差异化经营。宋代宋敏求的《长安志》里记载,“商贾所凑,多归西市”,而东市“四方珍奇,皆所积集”。也就是说西市繁华,货物种类多;而东市走高端路线,卖的主要是奢侈品。
如果套用城市空间动力学的说法,宋代的这位宋专家认为“万年县户口,减于长安。文公卿以下居止,多在朱雀街东,第宅所占勒贵。由是商贾所凑,多归西市。西市有口焉……自此之外,繁杂稍劣于西市矣”,而“长安县所领四万余户,比万年为多,浮寄流寓,不可胜计”。
简单说,就是东市靠近的区域,是距离朝廷大员工作单位近的地方。为了不迟到,缩短通勤距离,那些大员们纷纷就近在东区购置房产。于是,官员贵冑聚集的万年县逐渐成了官员高档住宅区。另外,长安县的东市周围特别是崇仁坊,还聚集了许多进京赶考的学子。所以万年县官味比较浓一点,东市顺势而为,走的是高上大的营销路线。
而西市可不一样,被誉为“金市”,其间遍布旅社、旗亭、酒肆、货邸,商贾林立。根据长尾理论,西市物廉价美,走的是屌丝阶层的跑量路线。具体说来,就是较东市,西市卖啥的都有,只要人勤快,挎个篮子当流动商贩都能活得很好,也极有可能发点小财。
《白行简纪梦》里有载:“长安西市百肆,有贩粥求利而为之平者,姓张,不得名,家富于财,居光德里。”(清代徐松撰,李建超增订,《增订唐两京城坊考光德坊》)。这位张小贩卖粥都能卖发财,西市真的是厉害。
西市还吸引了不少老外来做生意,他们开设了许多店铺,如珠宝店、货栈、酒肆等。这些老外有来自中亚、南亚、东南亚及高丽、百济、新罗,日本等,其中以中亚地区与波斯(今伊朗)、大食(今阿拉伯)的“胡商”最多。西域、中亚、西亚等地的商人们聚集于此,运来了各国的金银珠宝,换成中国的丝绸瓷器等各种特产,再运回去。
“胡姬酒肆”是长安西市最为靓丽的风景,也是长安少年与文人墨客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因为这里不仅有美酒佳肴的服务,更有轻歌曼舞的娱乐。这里的胡姬,不仅貌美如花,更兼异域风情,所谓“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李白《少年行》)
看过《长安十二时辰》的读者朋友们对“十字街”这个地名应该有些印象。“十字街”是西市内南北向平行两条街道与两条东西平行两条街道交叉形成的“井”字形,整个市内被分割成九个矩形。每个矩形四面临街,街面遍布店铺,商家数以千计。
《长安十二时辰》剧照
区别于高档的东市,《长安十二时辰》中充满着浓郁平民风格的西市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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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禁的后果很严重
当时外郭城的情况就是这样,以朱雀大街(天街)为中轴线,四面围墙的坊屋鳞次栉比,圏起来的长安市民从固定的坊门进出;东西两市里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一种说法是去东西两市“买东”“买西”,后来也就渐渐成了“买东西”),在非夜禁时间或者宽阔的街道上人流如潮,一到夜禁时间却空无一人,犹如鬼城。
在长安城老百姓的心目中,夜晚的长安街道很神秘,也是容易发生灵异事件的地方。所以一些唐传奇中以夜禁时间的长安街道作为故事发生的背景,让鬼神出现在长安街头。如唐人薛用弱所著《集异记》中裴通远一家的故事,很有点当代惊悚小说常见的“消失的搭车客”味道,凸显了黑夜笼罩下的长安城恐怖的气氛。
另外当时长安的地面上全是细小的黄土,因此长安街道上情况基本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两脚泥”。唐玄宗的天宝三年(公元744年,即《长安十二时辰》发生的那一年)以后,再也不能忍受的长安人开始将浐水里的河沙运到长安城内,铺设到长安的主干道上。
工程技术人员为了不让这些来之不易沙子散失掉,就在道路两侧筑起矮小的土墙,唐人称之为“沙堤”。因此韩愈的大弟子张籍,在《沙堤行·呈裴相公》里有“长安大道沙为堤,早风无尘雨无泥”一句,衷心为市政建设的进步欢呼喝彩。
简而言之,坊市制的作用和目的如《新唐书》中所说,“逋亡奸伪无所容足,而朝廷官寺,居民市区不复相参”,也就是这种坊市制可以使那些坏人在都城整齐划一的坊里无处藏身,官府、民众、市场分割开来易于管理。有利于唐代长安官府更好地管理长安城,这就是坊市制最大的优点。
长安人如果在夏日炎炎的晚上,胆敢以身试法买瓶冰镇啤酒或冷饮回来,酌二口凉快一下,结局往往是这样的:他刚从坊墙上跳下去,左顾右盼地在街上走不了多久,突然拥上来一群如狼似虎的街夜官吏,将他按翻在地一顿猛打。这位仁兄只有在一片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抱着头,他凄厉的嚎叫声会响彻在寂静的长安城上空。
别号八叉的花间派鼻祖,恃才不羁的温庭筠温大诗人就是这样。晚唐懿宗时期(唐朝第十七任皇帝,859年–873年在位),作为性情中人的温庭筠,有一次喝酒喝高了,在微醺之间有点忘乎所以,乐极生悲地犯了夜禁。温庭筠被巡夜队伍当场拿住,巡查官的手下为了在长官面前展现自己工作的KPI,对温作家一顿好打。
温庭筠在地上被揍得满地打滚,哀嚎不止,十分狼狈。等尘埃落定,这个写过“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的著名诗人、词人,哼哼唧唧地开始满地找牙。他突然瞥见几颗自己血淋淋的牙齿,已经脱离了牙龈,静静地躺在离自己不远的地上,脸也被打得鲜血淋漓破了相(“醉而犯夜。为虞候所系,败面折齿,方迁扬州”,《太平广记·无赖轻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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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市制的松弛与崩解
历史的发展从来都不是静止的。画地为牢的高墙式管理与长安乃至大唐的经济持续发展的水平极度不适应,于是长安市民不断挑战着坊市制的底线。
朝廷与市民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反复博弈,坊市制从唐初的严厉到唐中的松弛,到唐末走向崩溃。唐初的李渊和李世民时期,是坊市执行最严格的时期。从高(宗)武(则)到唐玄宗开天年间,坊内的商业活动开始出现,坊内“曲”(曲巷)开始增多,坊市里开始起了高楼,坊内开始修建寺观,而市里开始出现府第。从安史之乱到唐末,坊开始破墙而出,坊内的商业活动开始蔓延到坊外的街道上,长安的街市时代开场了。
一般日常用品渐渐可在一些坊里隐蔽的曲巷购得,如延寿坊中有金银珠宝店,宣阳坊有彩缴铺,丰邑坊有丧葬铺,永昌坊则设茶肆,常乐坊产梨花蜜,辅兴坊置胡饼店,长兴坊开毕罗店等,甚至部分坊巷因摊点、食铺集中而闻名,如颁政坊内的"馆姊曲"及靖恭坊中的"泣曲"等。
打破坊墙、侵街造舍的现象愈演愈烈,唐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都畿采访使御史中丞张倚“请(李隆基下诏书)整齐都城侵街墙宇”。诏书下来了,但是效果如何呢?在太和五年(831 年)七月的巡使奏请中,进一步描述了当时坊市制度被破坏的情况:“伏准令式,及至德、长庆年中前后敕文,非三品以上及坊内三绝,不合辄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唐会要》卷86《街巷》)。也就说,三品以上及坊内三绝已经拥有破坏坊墙向街开门的特权了;而街使向上级报告,长安城里没特权的平民们也有样学样,跟着一起破墙开门,该治治了。
《唐律疏议》卷八《卫禁》条目早就有有明确规定:“越官府麟垣及里坊垣篱者,杖七十。侵坏者,亦如之。”于是,李唐皇朝积极响应巡使的奏请,开始加强巡街队伍的执法,试图扭转坊市制崩坏的颓势。最高领导授权巡使“如非王绝者。请勒坊内开口。向街口户,悉令闲塞”。
此处信息量非常大,说明破坏坊墙向街开门的事情已经不是开门孤立事件,而是普遍的既定事实。换句话说,这个时候不像唐初时控制的那么严格,那些巡使的手下已经从以前看见挖洞拆墙的人,就凶神恶煞地扑过去,变成了微风细雨般地睁只眼闭只眼了,从忙着拆墙掏洞的工人旁边一笑而过。估计那些巡城的官吏自己家就是这么干的。另外,所谓的“绝”是指的四个门有三个门都被坊内的违章建筑给堵死了这种情况。
这是李唐皇朝所不可容忍的,再这样下去,长安各个小区那不是在晚上都可以随便进出了?这怎么可以,于是李皇帝加强了队伍建设,以街使为例,其下除宣副使一人(副手)外,还另外增设判官二人、书典二人、果毅若干(皆属官),而底层的街卒打手们的数量则更为庞大。
多少代李皇帝颁布了一道又一道严厉的敕令:“不许京城内里坊侵街筑墙造舍”,并要求“旧者并毁之。”(《册府元龟》);“诸坊内街曲,有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等,先处分一切不许,并令毀拆”(《唐会要》卷八六《街巷》)。只可惜李唐王朝的利益与官吏集团、普通民众的利益是相悖的,李皇帝只会在公办室里发布命令,也不看看街上早已成了什么样子。
比推倒坊墙更严重的侵占街道(侵街)现象开始出现。因为坊墙被打破,所以街道和坊内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坊内的乱搭乱建行为一举突破坊的限制,开始在坊外的街道上如火如荼起来。
唐文宗太和五年(832年)七月,城市管理部门的长官,长安左右街使上奏皇帝:“伏见诸街铺近日多被杂人及百姓、诸军诸使官健起造舍屋,侵占禁街。”
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繁荣和人口大量涌入,长安东西市双核心交易中心早就不满足社会的需求,于是工商业、文化娱乐等经济活动突破了两市的限制,在长安城欣欣向荣。像平康坊、崇仁坊、宣阳坊等居民区,开始发育成为长安城内最为繁华的商业圈,挡都挡不住,而且连带着将将附近春明口、延兴口等东边城关地带的商业活动发展起来了。“坊市街曲,侵街打墙,接檐造舍”,到处都是一片“按住了葫芦,浮起了瓢”的景象。
随着坊市制摇摇欲坠,夜禁制也差不多快要玩完了。在夜禁制执行严格的唐初,夜禁鼓声响过之后,坊民们无法归家而露宿桥洞或者着急在早上出坊办事,凌晨守侯在坊门口一听见鼓声就冲出去的事情比比皆是。而到了唐中期,街道上已经出现“夜市”这种新事物了:“(崇仁坊)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
估计那些巡夜的自己也从睁只眼闭只眼的状态,逐渐转变为乐呵呵地与那些目无法纪的“犯夜者”一起,加入到夜市里活动中去了。“夜市”“草市”等非官方市场的出现,代表了当时长安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并引发新的文学品种“词”的出现。这是一种适合普通市民阶层口味且充满情爱意识浓厚的“都市先锋文学”。
但大唐皇帝还是不甘心,唐文宗在开成五年(840年)十二月,还如梦呓般下旨强调“京夜市,宜令禁断”。
终唐一代,李唐皇帝也没有放弃维持“坊市制”和“夜禁制”,长安的巡街部门压力极大,基层工作及其繁重。民众和政府之间一直处于相互暗战的状态中,虽然“坊市制”和“夜禁制”已呈崩溃的态势,但还是在李唐政权的管理之下,时不时发挥一下作用,要不然晚唐的温庭筠(约812–约866年)也不会挨那么一场胖揍。
再后来,继承了唐坊市制的宋代,在北宋初执行过一段坊市制后,就将坊墙和市墙给推掉了。夜禁制度在宋朝虽然没有废除,但已经非常松懈,并在实际上趋于瓦解。于是在北宋,出现了画家张择端记载汴京以及汴河两岸经济繁荣景象的清明上河图。
《清明上河图》局部
封闭式的坊市制在宋朝彻底崩溃,但在宋之后,夜禁制继续源远流长。明朝《大明律》以及内容相沿的《大清律》升级了对犯夜者的处罚力度,如据《大清律例·夜禁》规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公务急速,疾病、生产、死丧不在禁限。其暮钟未静,晓钟已动,巡夜人等故将行人拘留,诬执犯夜者,抵罪。若犯夜拒捕及打夺者,杖一百;因而殴人至折伤以上者绞,死者斩。”
坊市制虽然离我们远去,但对现今人们的影响仍旧存在。比如,有时候说的“坊间流传”这个词;再比如一些现在仍然保存的地名,以笔者居住的武汉市为例,武汉地名中的同兴里、四益里、广兴里、庆祥里、坤厚里、纸坊、咸安坊、桃源坊、六渡坊、平安坊、同德坊等都是以里坊为通名的地名,而像北京的白纸坊和乐春坊,上海的长海坊,西安的通济坊、永乐坊、银河坊(西安以“坊”为地名的也很多),杭州的清河坊,福建的崇化坊等全国其他地区以“坊”为地名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武汉汉口保存较为完好的坤厚里建筑群
最后,文末附送狼卫们处心积虑都想得到的长安坊图一张,各位看官拿走不谢。
北宋吕大防主持绘制完成的《长安图碑》
(文章来源于#晨星#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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